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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单位链接

理事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 / 王 俊

副理事长: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长 / 吴 涛

副理事长: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顾问总工 / 何星华

副理事长: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贾洪

常务理事: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秘书长 / 李菲

常务理事: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总队长 / 戴年文

常务理事: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 潘延平

常务理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管处调研员 / 张大春

常务理事: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安健

理事: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剑锐

理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全龙

理事: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 张丕界

理事: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谢震灵

理事: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 金元

理事: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严家友

理事:贵州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经理 / 陈万勋

理事:温州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 胡正华

理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所长 / 刘柯

理事: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 冯跃

理事: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 穆瑞刚

理事:北京科筑建筑工程质量监测有限公司董事长 / 程洪亮

理事: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刘治国

理事: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王超华

理事: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 刘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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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 推出监管新模式 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添加时间:2023年12月20日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一直是小区业主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规避虚设维修项目、虚增报价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解决业主审核造价方案不专业、造价机构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既让业主能充分发挥自主权益,又能防范维修资金使用风险?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聚焦百姓关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安全问题,推出新的监管模式,提高工程造价服务效率和质量,帮业主管好“钱袋子”。

  “监管新模式将具体从择优选机构、强化三方共监管、加强事后抽查、保障运行四个方面来落实。”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择优选机构方面,将严格把好造价机构选择关,采取政府框架协议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一批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造价咨询入围单位,供业主从中自主确定预(结)算评审机构。

  在强化监管方面,将增强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推行“业主委托造价机构、造价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业主和资金代管部门共同考评造价机构”的三方共监管维修资金的协作模式。

  同时,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将加强对框架协议采购的造价咨询入围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对造价审核报告进行抽查核查,建立入围单位清退机制,促进造价单位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服务质量。

  据了解,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还同步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第三方造价审核的通知》,明确维修资金使用项目造价审核相关要求,规范造价审核行为,促进维修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将持续深入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造价监管工作,严格把控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公开、透明。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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